3月19日
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关于优化调整
巴渠东路仁和新城路段
交通组织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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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缓解巴渠东路仁和新城路段交通拥堵问题,经多方征求意见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我支队决定优化调整巴渠东路仁和新城路段交通组织措施。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取消巴渠东路金龙大道路口至巴渠东路金兰路路口路段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公交专用停车位除外),将该道路断面由双向两车道调整为双向四车道。
二、将巴渠东路新宁街路口、巴渠东路仁和新城南门路口交通组织形式调整为“右进右出”,禁止车辆在巴渠东路金龙大道路口、巴渠东路金兰路路口掉头。行经以上路段有左转或掉头需求的车辆,可绕行新宁街、金牌路、金兰路、金龙大道跨线桥南头路口匝道、仁和新城西门。
三、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来源: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审核:罗敏 责编:李杏 编辑:宋丹丹 校对: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