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渠县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超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及省市纪委监委、县委警示教育会议精神,通报了《达州市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违规办案典型案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与会人员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迷途》。
会议指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持之以恒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坚定信念和清醒头脑,严以修身、淡泊名利,摒弃“看客”心态,真正把“身边案、身边人”当成“正衣镜”和“提醒铃”的参照标,锻造真正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铁军队伍。
会议要求
要把准政治方向,在思想认识上再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执纪问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要深刻认识警示教育的政治性、严肃性,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是加强政治建设和“三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深化自我革命的重要抓手,更是锻造铁军队伍的现实需要,要用好警示教育这一剂“良药”,坚定信心、保持定力,把学习教育锻造出来的过硬作风和干事劲头,转化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要坚持以案为鉴,在问题纠治上再加力。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都要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经常照照镜子、自我反省,把“看在眼里的教训”变成“刻在心底的警醒”,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于心、见于行。要坚决杜绝“四风”,锤炼过硬作风,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违规饮酒问题,严以修身自律,慎独慎微慎初,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硬、业务精、能力强”标杆。要强化党性修养,增强抵腐能力,必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把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作为终身课题,不断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党性养分、增强抵腐能力。
要突出严管厚爱,在激发活力上再突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纪律规定,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发挥制度刚性约束,抓好制度执行落实。要审慎运用权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把相关要求真正落在实处,做实做细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工作程序,要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要严格自我约束,常怀敬畏之心,坚持原则、守好底线、当好表率,在细节处加强自我约束、规范言行举止、维护队伍形象。
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委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县纪委监委机关党委负责人,委机关各室(部、中心)主任、副主任,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经开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会议。
作者单位:廉洁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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