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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农村危房改造有补助吗?住建局回应↓
2025-10-28 11:03

近日,宣汉县农村籍居民向先生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咨询,他家是低保户,老家唯一的住房摇摇欲坠,经有关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他想请记者帮忙打探一下,宣汉县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10月27日上午,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股粟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村民可向当地政府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补助标准每年省厅下达的资金不同,大概在1.5万-2万元之间,根据当年具体情况而定,2025年度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标准为2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需满足唯一住房、符合六类对象身份。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此三类不需要纳入监测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身份、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身份,此三类必须纳入监测户。

申请流程: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和房屋有关信息;

由村民大会或农民代表大会风险研判后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纳入监测户。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核查调整,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申报材料后,应逐户实地核查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危房改造信息录入“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对危改对象身份在系统上予以认定;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委托修建的及统建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验收合格后,经农户签字同意后从农户“一卡通”中转拨给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


达州融媒见习记者:罗丁山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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