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学起侮辱性绰号算欺凌吗?”
“网上聊得投缘的陌生人靠谱吗?”
“哪些身体接触绝对不能忍?”
带着这些青春期的困惑,开江法院法官苟坤走进校园,一场“问答式” 法治讲座火热开讲!干货满满还超有代入感,四个核心知识点 + 精彩互动,学生、家长、老师都该看!
“13岁犯错会被追究责任吗?”刚讲到刑事责任年龄,台下很多同学眼里充满了好奇与疑惑。
待讨论平息,苟法官认真解答:“法律可不会因为年纪小就纵容严重犯罪!已满 12 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等严重罪行,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就要负刑事责任;14到16岁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8类重罪,更是必须担责!”
“我同桌总给同学起难听的外号,还拉着别人孤立他,这算欺凌吗?”一名女生的提问说出了很多同学的心声。
法官立刻回应:“这当然算!而且是轻度欺凌里的‘软伤害’!” 随后结合案例详细解释:“欺凌不只是‘打打闹闹’,排挤孤立、语言侮辱、散布谣言这些隐形伤害,和抢夺财物、殴打伤害一样,都是欺凌行为!”
现场还有同学追问:“如果看到同学被欺凌,我不敢上前制止怎么办?”“被欺凌后没留下证据该怎么求助?”
法官耐心解答:“旁观者不是帮凶!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悄悄找老师求助、给被欺凌者递个纸条,都是在帮忙;被欺凌后,聊天记录、伤痕照片、甚至同学的证言,都是重要证据,第一时间找老师、家长,或拨打110,一定别沉默!”
苟法官破除误区:“很多同学觉得性侵只来自陌生人,其实熟人、甚至是平时照顾我们的老师、亲戚,都可能成为加害者!” 随后结合袁某生强奸、猥亵儿童案,详细解读《刑法》相关条款:“对 14-16 岁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发生性关系,就算女方同意,也可能构成犯罪!”
针对“男生是否会受害”,苟法官坚定回应:“当然会!男生遭遇性侵同样要勇敢发声,‘面子’远不如自身安全重要,千万不能因为害羞而沉默!”
法官给出“交往守则”:“中学阶段以学业为重,不早恋、不做过度亲密举动,不触碰他人隐私部位,也不允许他人触碰自己,公开、健康的相处才最安心”。
“网上帮人转账赚零花钱,也算犯罪吗?”“和同学打架,不小心打伤对方会坐牢吗?” 关于预防犯罪,苟法官的提问紧贴生活并结合常见案例解答:“网上帮陌生人转账,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就算是‘赚零花钱’,也可能触犯法律!”“青春期情绪容易冲动,但打架斗殴如果造成他人重伤,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就算是未成年人,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讲座最后,苟法官鼓励大家:“法律是保护我们的‘武器’,也是约束行为的‘底线’。希望大家不做施暴者、不做受害者、不做冷漠旁观者,用法律守护自己,用善良温暖他人!”现场干货满满,开江法院法治宣传队还为学生们分发了法律知识小手册,这场“接地气”的法治讲座,让同学们在互动中懂法、守法、用法,青春只有一次,法治护航一生!
来源:开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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