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日报》消息,12月1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文件目录包含《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
该通告曾表示,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除省外途经合法车辆外)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此外,因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原因,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专业化焰火燃放活动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由公安机关办理道路运输和燃放许可证照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由专业燃放单位燃放,公安机关进行监督。
山西省人民政府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落实,对因文件废止需要制定替代政策措施的,要抓紧研究制定,确保管理无空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做好宣传解读,实现平稳过渡。
12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实地探访发现,目前太原市的烟花销售仍以线上为主,暂无线下销售门店。网上地图查询到的烟花销售门店,在实际中并不存在。许多销售烟花的商家表示,他们并无线下店铺,如果需要购买烟花爆竹,可以加微信后在线上沟通,虽然现在距离春节还有段时间,但购买烟花的消费者也不少。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们目前了解到的也只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刚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于废止《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2020年8月17日)》之后如何进行管理,还未收到其他政策性文件。
太原一些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家目前并无线上门店,只在网上销售。图片来源:极目新闻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长安街知事、极目新闻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庞岚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