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居民张先生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称自己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又参加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如今年满60岁,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年龄,但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尚未缴满15年,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他想让记者帮忙打探一下,能否先领取居民养老金,待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再转领职工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能否合并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渠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稽核股段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这两种保险只能选择其一,不能都享受!”该工作人员说,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含延长缴费)期间,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优先保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并解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经领取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或者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该工作人员表示,参保人员选择保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待遇的,终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计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本人,利息按照历年一年期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已经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参照上述办法处理。
该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员,需要社保缴足了年限且达到退休年龄才可以居保转社保。张先生的情况现在无法办理居保退休,只能办理居保注销或居保转移至社保的手续。
达州融媒见习记者: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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