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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酿事故 驾驶员受伤仍负全责
2026-01-21 16:56

无视交通信号灯强行通过路口,不仅撞坏车辆,自己受伤住院,还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近日发生在渠县的这起交通事故,给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违法通行终将付出代价。


当日14时许,驾驶员涂某某驾驶川SF号小型汽车,从渠县体育馆方向沿庆丰大道往崇德学校方向行驶。行至渠江三桥万达路段交叉路口时,涂某某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与正常通过路口的李某某所驾川G6号小型汽车相撞。剧烈撞击导致两车车身多处受损,涂某某本人也在事故中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治疗。

经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民警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及调查取证,认定涂某某驾车通过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是引发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驾驶车辆正常通行,无交通违法行为,不承担事故责任。

渠县公安交管部门提醒:交通信号灯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生命线”,每一次闯红灯、抢黄灯的侥幸行为,都可能引发车毁人亡的悲剧。此次事故中,违规驾驶员虽在事故中受伤,但因违法在先仍需承担全部责任,不仅要承担自身医疗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还要赔偿对方车辆损失。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共同守护平安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达州融媒记者:程序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庞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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