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达州持续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从简化提取流程到拓宽使用场景,从降低使用门槛到提升购资金使用效率,制度红利正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减轻缴存人的买房压力,日前,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6年3月3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使用公积金直接支付在达州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首付款!
《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可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并且只需在账户内留足贷款额度5%的账户余额,即可实现“又提又贷”,大大减轻了购房初期的经济压力。
根据《通知》内容,申请流程包括查询信息、签署直付授权承诺,签订合同、明确直付约定,提交资料、办理划转和备案等,审核通过后直付购房款快速直达监管账户,真正做到少跑腿、零垫付、快到账,有效破解“凑首付难”“周转难”痛点,为缴存人提供了极大便利。
《通知》强化了资金监管和违规处理机制。资金全程封闭监管、定向划转,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使用,同时严厉打击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障缴存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中的申请提取方式主要包括:
1.申请条件: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含)以上;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未被纳入住房公积金业务限制处理或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
2.提取频次与额度:同一套住房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直付购房款。夫妻双方和代际互助人均需提取的,应同时申请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且全款购房的不超过总购房款,按揭购房的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3. 申请渠道与材料:申请人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线下窗口提交申请,需准备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表、《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授权承诺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书》等必要材料。
据了解,该新政策有效期为1年。
下一步,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优化流程、强化宣传引导,推动新政直达快享,让公积金制度更惠民、更便民、更暖心,为达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注入民生温度。
来源:达州公积金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师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