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有庆镇村民文先生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咨询,他家三代同堂住房拥挤,想申请宅基地建房。希望记者帮忙打探一下渠县农村申请新宅基地的条件及流程。
3月3日,渠县有庆镇政府村建办主任万川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申请新宅基地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要严格落实“建新拆旧”要求,经批准易地建设农房的,需将原宅基地交还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
同时,村民将自有农房出卖、出租、赠与后,再申请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的,不予批准;接受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退出农村宅基地后,在原址再申请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的,也不予批准。因村民迁居等原因空出的旧宅基地,由土地所有者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能复耕的必须复耕。
万川表示,申请自建房的村民必须是本村、本组村民,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因人口增加,原有房屋面积低于规定的限额标准,住房确有困难;房屋垮塌无其他居住场所;现有房屋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或因地质灾害需搬迁且无其他居住场所。
至于宅基地申请流程,万川介绍,符合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外观风貌等内容,填报《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明、农房设计图等相关申请要件。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材料在小组公示栏或人口集聚区域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重点审查材料真实性、是否征求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外观风貌是否符合要求等,已编制村规划的核实是否符合规划,审查通过后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若未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农户可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再报送乡镇政府。
达州融媒见习记者: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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