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达州最新通知: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中小学春秋假期间带薪错峰休假
2026-04-04 09:54

达州即将迎来春假

通川区(含市直属)、达川区

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

宣汉县区域内时间为

4月15日至4月17日


万源市、大竹县

渠县、开江县区域内时间为

4月20日至4月22日


4月3日

达州市总工会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合发布通知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在2026年度中小学春秋假期间

带薪错峰休假

一起来看

↓↓↓



各县(市、区)总工会、教育局、人社局,达州高新区总工会、社事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工会工委、社事局,市属产(行)业工会,中、省驻达单位(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制度”有关精神,鼓励各用人单位认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文旅融合的号召,用心用情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家庭生活,精准解决低龄学生职工家庭假期“看护难”“陪伴缺”的现实问题,不断提升职工的休假获得感、幸福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采取弹性休假、错峰休假等人性化举措,将职工带薪休假安排与我市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相衔接。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满足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休年假、调休和补休。

二、鼓励各单位将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疗休养与中小学春秋假结合开展。职工可携带家属、子女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家属、子女参加疗休养活动费用自理。

三、鼓励基层工会按照春秋游活动每年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的规定,在春秋假期间积极组织开展职工春秋游活动。

四、春秋游活动可开支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讲解费、活动用品费,其中伙食费、住宿费执行我市差旅费标准。

五、鼓励基层工会利用川渝两地文旅资源平台,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的标准,为职工购买川渝两地文化旅游年票和市内旅游景区、研学旅游基地、博物馆、赛演活动等门票,促进职工携带家属、子女在春秋假期间游览游学、观演观赛。

六、鼓励基层工会在法定节假日慰问限额之外,每年在春假前为职工会员发放年度工会消费券,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

七、鼓励各基层工会与职工疗休养承接机构、川工之家APP普惠商家等平台(机构)进行合作,发放住宿、门票、餐饮等文旅消费优惠券,定制设计包含旅游景区、红色教育、农家采摘、研学基地等内容的职工疗休养、职工春秋游优惠线路,着力打造春秋假旅游消费品牌。

八、对因工作等原因无法休假的职工,鼓励各级工会充分利用职工家庭家风阵地、女职工阅读点、工人文化宫、职工之家等职工服务阵地,就近就便为职工子女提供春秋假托管服务,开展亲子互动交流、心理健康辅导等关心关爱活动。

九、要积极支持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职工和师生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合理规划假期学习与实践活动,鼓励学校结合本地文旅资源设计特色实践课程,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公益托管服务,为职工家庭提供假期看护便利。

 

达州市总工会

达州市教育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3日

来源:达州市教育工会

主编:潘丹 责编:张蔓藜 审核:瞿雯雯 编辑:李卓琳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发表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我司立场
2
评论(0)
收藏
最  新  内  容
相  关  推  荐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