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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须依法,“非访”不可取
2026-04-20 15:45

信访是群众表达诉求

维护权益的合法渠道

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

但权利行使有边界

法治底线不可破

 

以案为鉴 依法信访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依法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维权绝不能“越界”。


案例

近日,信访人李某某在相关信访等部门已依法为其解决信访诉求、出具正式答复意见后,不依照《信访工作条例》申请复查复核,也不通过法定诉讼渠道理性解决,多次到非指定信访接待场所走访缠访,以实现自己的不合理目的,扰乱了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2026年4月13日,开江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



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但是信访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做到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以访施压以及滋事扰序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开江县公安局

本文为开江县融媒体中心审核上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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