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就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规范招聘工作作出部署。
报考年龄全面放宽
招聘年龄条件:
一般为38周岁(含)以下
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退役军人、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的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或再作适当放宽
严令杜绝报考歧视
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
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
严禁进行“简历筛选”
拓宽招聘补充渠道
积极推动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国优计划”毕业生按照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名应聘相应学科教师岗位,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本科与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不影响报名应聘
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优秀退役军人单列岗位
对取得教师资格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拿出一定数量的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公开招聘
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乡村教师招聘条件
全流程规范招考
各地到高校等场所开展的“校园招聘”、“现场招聘”,须按要求履行招聘方案备案程序,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限制其他高校或者地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
持续增强招聘考试科学性、针对性,突出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鼓励地方进行教学专业能力测试,确保应聘人员胜任教师岗位
通知要求
各地2026年度中小学、
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7月底前全部完成
有意向投身基础教育行业的人员
可密切关注属地
官方发布的招考公告
合理规划备考安排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杨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