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渠县居民张女士致电达州晚报民生热线2382258咨询,其父亲系企业退休职工,前不久突发脑溢血去世。“我听说企业退休职工去世后,其医保和社保个人账户余额能一次性支取!”她希望记者帮忙打探一下,退休职工去世后,办理医保和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支取需要哪些资料?办理的有效期是多久?
4月22日上午,渠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田姓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退休职工身故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若有结余资金,法定继承人可持已故参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含死亡时间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前往渠县医疗保障局窗口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渠县社保局退管股楚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四川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包括在职职工、个体参保人员和退休人员,下同),从2021年9月1日及以后因病或因工死亡的,其遗属按相关规定的标准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如参保人员去世,个人账户余额可由亲属依法全额继承、一次性发放。
申请办理养老保险丧葬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相关手续
火葬:原始火化发票;火化证复印件;死者户口注销证明和死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属);死者的社保卡复印件,如有特殊原因发放在继承人卡上,就必须提供死者原领取工资银行卡的注销单,(继承人填写申请书);到社保局填写申领丧葬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承诺书。
土葬:死者户口注销证明和死者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直系亲属);死者的社保卡复印件,如有特殊原因发放在继承人卡上,就必须提供死者原领取工资银行卡的注销单,(继承人填写申请书);到安葬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填写申领丧葬抚恤金和个人账户余额承诺书(签字盖章);死者墓碑照片。
楚姓工作人员表示,退休人员或在职人员死亡后,亲属应及时向参保退休社保经办机构上报,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渠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社保局3—5号窗口办理,办理有效期为1—3个月。
达州融媒见习记者: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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