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今后在达州将面临更严厉的查处。近日,记者从达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获悉,为全力压降“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达州公安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组数据触目惊心:今年截至5月14日,全市已发生涉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38起,导致人员伤亡的事故也时有发生。其中,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引发的事故占比高达84.21%。这意味着,每五起事故中就有四起以上与“没戴头盔”直接相关。从区域看,渠县、大竹县、宣汉县、高新区是事故多发地。
据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剑指“三提升”“双下降”目标:摩托车、电动车头盔佩戴率城市提升至90%以上、农村提升至70%以上;现场查处重点违法量同比提升10%,行政拘留数同比提升20%;涉摩电一般程序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0%,并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2人及以上交通事故。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期,将重点严查九类违法行为——不戴头盔、无证驾驶、酒醉驾、随意变道、闯红灯、逆行、超员、飙车炸街、非法加装遮阳伞;此后进入长效巩固阶段。整治重点时段锁定“一早一晚”、周末、学生上放学、农村赶集日、民俗活动日、红白喜事以及暑假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还将联合市场监管、邮政管理、城管执法等单位,加大对快递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定期通报并约谈相关企业。农村地区将充分发挥“电子劝导”作用,按照“一喊、二劝、三处罚”原则,把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纳入村规民约管理。
达州公安交管提醒广大市民:头盔一戴,安全常在。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庞岚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