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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执行!2026年达州城乡居民低保最新标准公布
2026-09-16 14:25

近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

从2026年7月起,

调整全市2026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

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等5部门关于发布2026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低限的通知》(川民发〔2026〕83号)精神,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从2026年7月起,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下同)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6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45元/月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18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839元/月


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1864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为1515元/月


通知要求达州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此标准执行,根据新确定的补助水平增加额核定城乡低保补发金额,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转发周知!

来源:达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卢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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