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职工办理公积金业务,夯实“十五分钟住房公积金服务圈”服务效能,切实为缴存职工提供就近、高效、优质的住房公积金服务。自2026年11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物业费等提取业务可在全市以下服务网点就近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业务提示:
1、网点可受理业务范围:支付物业管理费、支付独立产权车位购置费、支付自住住房装修费、无房职工租房自住、退休、购房、还贷等提取业务。
2、提取额度:支付物业管理费,最高不超过3600元。支付独立产权车位购置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付自住住房装修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最高不超过24000元。
3、提取次数:每年提取一次。
来源:达州公积金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杨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