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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万元生态赔偿金 化作18万尾鱼苗回归渠江
2026-11-04 10:35

近日,渠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多部门,在天星街道码头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将18万尾鱼苗投放进渠江水域。

现场工作人员将鱼苗倒入渠江。(李俊华 摄)

放流现场,盛满鱼苗的小桶整齐摆放在岸边。工作人员端起水桶,将鱼苗缓缓倒入渠江,一尾尾鱼苗顺势游向深水,为渠江增添生机。

据了解,本次放流鱼种包含中华倒刺鲃、鲫鱼、鳙鱼、黄颡鱼等。所有苗种均经过严格检验检疫,适配渠江自然水域生长,能够充实水生生物种群、改善水体环境,持续修复水域生态链。本次放流投入资金4.7万元,全部为非法捕捞案件的生态损害赔偿金。

“今天亲眼看到这么多鱼苗被放进渠江,我很开心。以后我也会自觉爱护河道,做到不非法捕捞、不污染水体,共同守护好渠江。”市民王霄说。

自长江十年禁渔实施以来,渠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渠江流域生态保护,累计办理各类生态资源类案件200余件。

渠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陈瑷轩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化跨部门协作,常态化开展巡河监督、生态修复、法治宣传,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守护渠江一江碧水,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达州融媒记者:王彦力 通讯员:张兴伟 王麒皓

主编:罗敏 责编:李杏 审核:李小平 编辑:庞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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