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以查办案件贯穿联通“三不”一体推进的工作理念,是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明确的三大工作理念之一。以查办案件为引领,无疑要在提升案件质效上下功夫。为此,达州市纪委监委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突出做好审理工作的案前、案中、案后“三篇文章”,不断探索提升案件质效新路径。
这天上午,在达州市纪委监委的一间办公室里,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正对照《审理手记》等资料,为相关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讲述办案标准。如今,在达州市纪委监委,开展案前辅导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
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赵振兴:在平时的办案过程中,我们会遇到不同类型、不同种类的案件。以前我们往往依靠的是比较宏观的政策法规和工作经验来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缺乏一些“接地气”的实践操作模板。现在案件审理室编发的《审理手记》《审理答疑》为我们一线办案人员“亮明”了办案标准,提高了工作效率。
实践中,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全力配合省纪委完成相关课题调研,下发《案件审理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审理参考资料》及《审理手记》,定期编发《审理答疑》,充分发挥审理综合指导功能,督促案件承办人员做好“案前”业务知识储备,促进案件承办部门做好“案前”规范工作,切实提高办案质效。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易刚:我们案件审理部门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类整理并充分研究,将研究结果编撰成《审理提示》《审理答疑》等资料,供审查调查部门办案参考适用。这项工作极大促进了审查调查部门工作的规范化,提升了违纪违法案件的案件质量。
除了案前辅导,市纪委监委严把质量关口,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对疑难问题进行剖析并提出对策,做到“准”确介入。及时通报全市案件审理工作中发现的审查调查问题,做到“严”格把关。引导审查调查部门主动思考和学习整改,切实提升办案能力,提高办案时效,做到程序“畅”通。
市纪委监委还不断总结汇总案后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重点案件的研判审核,严格执行案件评查制度和标准,充分利用“红黑榜”机制,倒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在2021年全市案件质量和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专项监督检查抽查的56件案件中,达州市纪委监委评出了质量优秀案件3件,质量良好案件49件,质量合格案件4件,达到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深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的有力效果。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陈月:我们审理工作就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的工作,不仅要敢于挑刺,还要慎之又慎,必须做到绝对负责,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下一步,我们审理室将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持续巩固前期工作成果,以高标准的政治站位,高标准的监督把关,高标准的调研指导,努力构筑全市案件质量共同体,促进案件质效新提升。
案件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达州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的原则,将规范化、法治化融入案件查办的全过程,建立案件集中审理、查审联动、以评促改等机制,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达州台记者 杨鹰 郑俊 编辑 彭静
